登录 | 注册 | 联系 | 帮助   
  产品 企业 求购 供应 资讯
 
您的位置:纺织网首页 > 企业 > 恒信鞋业 注册会员
 
主页
公司简介
产品展厅
供应信息
求购信息
营业信息
联系方式

联系人:吴亚寅
电 话:0594-6987937
手 机:13646987937
传 真:0594-6987937
在线询盘



恒信鞋业

产品展厅 > 服饰 > 鞋子 > 运动鞋 > MAX90乔丹11高帮:想买具有口碑的MAX90耐克气垫鞋,就到恒信鞋业

MAX90乔丹11高帮:想买具有口碑的MAX90耐克气垫鞋,就到恒信鞋业

产品类别:

服饰/鞋子/运动鞋

恒信鞋业-MAX90乔丹11高帮:想买具有口碑的MAX90耐克气垫鞋,就到恒信鞋业
  • 恒信鞋业-MAX90乔丹11高帮:想买具有口碑的MAX90耐克气垫鞋,就到恒信鞋业
  • 恒信鞋业-MAX90乔丹11高帮:想买具有口碑的MAX90耐克气垫鞋,就到恒信鞋业
  • 恒信鞋业-MAX90乔丹11高帮:想买具有口碑的MAX90耐克气垫鞋,就到恒信鞋业
  • 恒信鞋业-MAX90乔丹11高帮:想买具有口碑的MAX90耐克气垫鞋,就到恒信鞋业
  • 恒信鞋业-MAX90乔丹11高帮:想买具有口碑的MAX90耐克气垫鞋,就到恒信鞋业

主要规格:
价格:
180
包装:
暂无数据
产品介绍: MAX90乔丹11高帮:想买有口碑的MAX90耐克气垫鞋,就到恒信鞋业恒信鞋业位于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,是一家专业致力于MAX90耐克气垫鞋经营销售的个体经营,产有中国独特设计风格,款式新颖,兼备了当今社会的时尚主流元素,符合女士的需求。 由于恒信鞋业产繁多,请您在订购本司的MAX90耐克气垫鞋时,详细填写您所需产的参数,并与我司支持的银行转账;支付宝;付通方式付款,我们将在当天内发货,若您在订购产或收发货有何疑问或产质量问题时,可拨打我司客服:吴亚寅,电话:13646987937进行查询。 恒信鞋业主营MAX90耐克气垫鞋,根据采用的原材料(网面)不同,拥有时尚风格,规格为36-39,拥有10000的库存量。公司为客户与牌厂家之间构建一个直接交流和交易的平台,为客户节约成本,为厂家赢取更的利,提供的MAX90耐克气垫鞋实施12起批,意向客户请联系吴亚寅,联系电话13646987937。 请继续查看以下,1500板鞋莆田高仿鞋,合肥耐克气垫鞋,惠州MAX90的信息 MAX90耐克气垫鞋牌:耐克 货号:616730011 生产地址: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黄石业园 生产厂家:恒信贸易鞋业 贸易属性:国内贸易 售后维修地区:全国 售后服务:优质 销售方式:批发零售;实体店销售;网上销售 产等级:高级 物流方式:陆运;空运;网点自提 流行元素:极简主义 适合季节:四季 价格:180元(人民币)/双 原材料:网面 运费:买卖双方协 nikeairmax90sneakerbootns,海淀耐克气垫鞋,通州莆田高仿鞋,清远莆田高仿鞋 想了解其它相关信息,欢迎登录恒信鞋业网站或电询我们相关人员。 恒信鞋业借市场的冲击迅速发展壮规模,根据市场调查和消费群众的需求量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MAX90耐克气垫鞋。公司凭借对鞋流行趋势的了解,在面料、款式、色彩上紧贴时尚潮流,设计并制造出有穿着、运动用途的MAX90耐克气垫鞋,我们的产一经问世便被全国的女士争相竞买。 恒信鞋业从始至终追求高专业度,针对鞋行业内的MAX90耐克气垫鞋,提供了有针对性和有效性的专业网络传媒服务。同时在同客户交流的过程中,不断挖掘客户和市场需要,进行了细致的行业细分化服务,给相关行业内的牌企业和经营者、消费者,不断推出符合市场和消费者需求的MAX90耐克气垫鞋。欢迎新老客户,光临惠顾! 感谢阅读本文章,我们等待您电话咨询耐克气垫鞋乔丹11高帮,MAX90彪马休闲鞋,兴耐克气垫鞋,佛山耐克气垫鞋http://www.hxmyxy.com信息

供应商产品 更多...
亚瑟士运动鞋UGG雪地靴,供应莆田划算的亚瑟士运动鞋
MAX90乔丹11高帮:想买具有口碑的MAX90耐克气垫鞋,就到恒信鞋业
莆田市划算的耐克加毛鞋批发:耐克加毛鞋耐克开拓者
安徽莆田精仿鞋:供应莆田信誉好的莆田精仿鞋
莆田精仿鞋新百伦运动鞋最好的休闲鞋板鞋

联系我们

公司名称:
恒信鞋业
联系人:
吴亚寅
电话:
0594-6987937
手机:
13646987937
传真:
0594-6987937
邮箱:
meilan98860@126.com
网址:
www.hxmyxy.com
地址:
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
邮编:
351100
  关于我们  | 服务项目  | 法律声明  | 意见反馈  | 企业邮箱  | 联系我们  | 友情链接  | 网站制度  | 纺织数据库  |  
© 纺织网 版权所有 1997-2019  浙ICP证:浙B2-20080131